钦州市人防办委托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钦州市人防办钦州湾广场地下人防项目使用权整体招租进行国内社会公开竞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单位前来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及内容
1、项目名称:钦州市人防办钦州湾广场地下人防项目使用权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QZZC2016-Q3-0001
2、招租方式:公开竞租
3、招租内容:钦州市人防办钦州湾广场地下人防项目使用权整体招租,建筑总面积为7000平方米,使用期为5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租文件。
二、竞租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自然人;
3、从事商场(或超市)经营3年及以上的法人及自然人;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如公司须提供);
5、具有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租赁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使用合同中约定。
四、总使用费底价(人民币):5年的总使用费底价为人民币壹仟叁佰肆拾肆万元整(¥13,440,000.00)(房屋租赁相关税费由招租方负责,水电等其他费用由竞得人另付)。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发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
3、获取招租文件的方式: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以参加供应商的名义,采用转账方式缴纳300元至我中心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QZZC2016-Q3-0001及用途“标书费”),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7-2886009或扫描发到本中心邮箱qzzfcgzx@126.com,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如未按规定汇款或未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造成招租文件无法邮寄、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4、购买或者邮寄招租文件提供的以下资料:如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是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竞租人应于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账 号:4500************8888
七、竞租时间、地点
1、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
2、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zzfcg.cn)。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人防办
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北进城路口汽车北站南侧
联系人及电话: 劳传波 0777-360856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兴桂北路市体育综合训练馆四楼
项目联系人:陈启梅、黄谦
联系电话:0777-2886022
3、监督部门: 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95258。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